日,对全市城乡燃气用户(居民、非居民,以下简称用户)使用燃气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。主要整治内容为:
一是整治是否选择具备燃气经营资质企业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,是否使用“黑气”(不要使用外来车辆非法倒运和非法充装的气瓶,发现后及时向属地政府专班举报,属地政府专班组织公安、市监、综合执法等部门及时制止并按程序取证);二是整治是否使用带二维码符合国家标准的智能气瓶;三是整治是否使用国标不锈钢波纹钢管作为连接软管,软管长度不超过两米、软管是否漏气、是否超期、是否穿墙,连接口是否卡扣破损有勒痕裂口、气瓶、减压阀阀门连接处是否紧密、是否国标;四是整治是否规范安装国标商用、民用燃气报警器及切断装置;五是整治是否规范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灶具;六是整治是否使用不可调压的减压阀;七是整治是否私接三通;八是整治是否厨房使用双火源(油、气只可使用一种);九是整治是否燃气管道有破损;十是整治是否气瓶、管道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;十一是整治是否高层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;十二是整治宣传是否到位,厨房明显位置是否粘贴正确使用燃气及应急处理宣传单,餐饮企业后厨是否安排专职安全操作员及日安全检查员。
在排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,将采取停气措施,整改完成方可恢复供气,按照《关于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的通知》(黑燃专办发〔2024〕13号)文件要求,瓶装液化石油气将采用统一配送,坚决取消用户自提,高层用户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。